去年8月2日,朱某振在福鼎市潮音島海邊護堤工程工地干活時,右手臂被滑落的石條割傷,住院3個月,“總共花了38000多元”。如今,他的右手落下殘疾,五個手指只能輕微彎曲,無法握緊。他想到福鼎市勞動局投訴,請求賠償。不過在“投訴誰”這個問題上,朱某振犯暈了。
福鼎市勞動局有關人士告訴記者,在建筑領域里,民工工傷后并不是向包工頭索賠,而是向承包給包工頭的公司索賠。
據(jù)了解,朱打工的工程屬于福建家景置業(yè)有限公司。福建家景置業(yè)有限公司將該工程分段,承包給另外兩家公司施工。這些公司又將工程承包給包工頭做,施工中涉及的多道工序,包工頭又再次轉包……朱只是受雇于包工頭,項目層層轉包后,其根本就不知道該工程屬于哪家公司。
福鼎市勞動局有關人士告訴記者,在建筑領域里,由于項目層層轉包,民工工傷后尋找訴主往往很困難。
朱打工的工程到底是誰承包的?幾經(jīng)打聽,工程負責人吳某蹸告訴記者,是福鼎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。
朱遂將該公司訴至福鼎市勞動局。不過1月11日,該公司向寧德市勞動局發(fā)了一份反饋函,其中寫道,“朱某振不是我公司職工,與我公司沒有簽訂勞動合同,我公司也從來沒有向其發(fā)過工資”。
看到這份反饋函,朱有些“絕望”。朱告訴記者,他的工資是從包工頭那領的,而包工頭的錢又是從上一級包工頭那領的……項目經(jīng)層層轉包后,他沒有也不可能會與該公司簽訂勞動合同。
不過福鼎市勞動局有關人士1月13日對記者表示,這份反饋函只是該公司遭到朱投訴后的舉證材料,事實如何,并不是由其說了算。其是否應對朱負責,還有待勞動部門進一步調(diào)查。